尊敬的客户:
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认证检测机构,对检测认证工作流程方法进行了部分调整。为保证全民战“疫”期间复工企业顺利取得市场急需各项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等相关资质,本公司对相关工作作如下调整和安排:
1.已确认相关合同、报价并申请已获得受理,进入正式认证流程的项目,积极协调认证检测机构加快产品检测阶段各项工作进度,同时沟通疫情期间工厂检查安排和合格评定等工作安排,为企业积极争取采用先文件审核发证+疫情结束后补充审厂的工作模式。新开展或即将开展的尚未正式受理的认证项目,积极协调认证机构在疫情结束后优先安排审厂工作;
2.意向及准备开展的CCC、节能、环境标志等国内相关认证检测项目,根据认证机构安排对流程相关工作进行调整,企业可正常准备检测样品并送样。检测完成后,原认证规则规定可先发证后审厂的产品类别,继续按此模式进行,其他产品类别积极协调认证机构按照文件审核+企业承诺+疫情结束后补充审厂的模式进行;
3.UL、CE等国外认证检测项目,疫情期间不方便送样的产品,积极协调认证检测机构采信具有资质的工厂试验室数据,原认证要求需要检测完成后先审厂再发证的,协调认证机构按照文件审核+企业承诺+疫情结束后补充审厂的模式进行;
4.各项产品认证申请、检测工作正常进行,审厂辅导工作暂停,具体审厂辅导工作待疫情结束后根据认证机构审厂安排再进行相关审厂辅导工作。企业资源配置和人员充足的,可通过微信工作组等形式对企业进行审厂先期辅导和资料准备工作;
5.疫情期间,请各企业客户尽量将相关材料通过扫描拍照等形式电子化,并采用微信、电话等在线沟通方式进行传递。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克时艰,迎难而上,取得更优异的业绩。
电话:18915087388(微信同号) 0519-83380063
E-mail:zxm@renjianlian.com
常州认检联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2020-02-09
相关文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业务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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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咨询项目:CCC、CE、CB、UL等各类市场准入基础认证检测;以及空气源产品煤改电全套资质、疫苗冰箱冷链产品WHO-PQS认证、各类建材产品中国绿色建材认证、各类产品环境标志认证、CNAS实验